製造業組職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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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轄區製造業事業單位之一般安全衛生檢查、勞動條件檢查
暨勞動法令之宣導及服務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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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查區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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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苗栗縣、台中縣(潭子加工出口區除外)、台中市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雲林縣等六縣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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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業組檢查人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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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檢查法令依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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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勞動檢查法:主要為對勞動檢查範圈、勞動檢查機構、勞動檢查員、代行檢查機構與代行檢查員、檢查程序等規定。
- 勞動基準法:主要為工時、工資、休息、休假、童工女工、職業災害補償等勞動條件事項。
- 勞工安全衛生法:主要為各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、童工女工健康特別保護、承攬管理、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等事項。
- 勞工保險條例:主要為勞工保險、保險費、保險給付等。
- 職工福利金條例:主要為事業單位應辦職工福利事項。
- 就業服務法:主要為外籍勞工之僱用等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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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業組檢查業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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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檢查:
所謂一般檢查係指派檢查員不定期對事業單位實施檢查、檢查內容包括:勞動條件、一般安全衛生、勞工福利等。
優先實施檢查對象:
(1) 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之事業單位。
(2) 經勞工或工會陳情、申訴不符規定之事業單位。
(3) 有明顯而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事業單位。
(4) 發生火災、爆炸(裂)、漏洩、崩塌事故之事業單位。
專案檢查:
係以特殊問題或特定事業單位為對象而實施之檢查, 例如:大型事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、批式製造化學工廠安全衛生專案檢查、機械性災害預防專案檢查、石化業及大型化學工廠專案檢查、液化石油氣消費場所專案檢查、大型高壓氣體設施安全專案檢查、使用丁烷製造發泡塑膠工廠安全衛生專案檢查等。
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:
製造業組主要針對:
(1) 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之工作場所。
(2) 爆竹煙火工廠及火藥類製造工作場所。
(3) 製造、處置、使用危險物之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之工作場所。
實施審查、檢查,以期事先預防,避免災害之發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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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業組檢查業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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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藉由檢查同仁的努力,以達到:
維護勞工權益
促進勞資和諧
防範職業災害
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
創造建立安全舒適之工作環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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